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辦理112年「複合材料工程師教師研習營」課程

說明:

一、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:「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、專業及技術人員或專業及技術教師,每任教滿六年應至與技職校院合作機構或與任教領域有關之產業,進行至少半年以上與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或研究」,辦理教師實務研習課程。

二、報名資格:全國各大專校院及高中職教師。

三、課程時間:112817()112818()共計2,凡全程參與研習課程者,將於課程結束後核發研習時數證明。

四、課程地點: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-培訓教室(台中市西屯區工業3959)

五、課程人數上限:實體40人、Google Meet線上100人。

六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12810()17點為止(若人數額滿將提前截止)

七、報名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CYddkmekVdrpVCZU6

八、交通接駁:若報名實體課程,課程兩日於課前及課後提供接駁車接送,往返高鐵臺中站及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。亦可自行往返上課地點。

九、活動聯絡人:教育部產學連結執行辦公室-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盧專員,連絡電話(02) 2771-2171 分機6020,電子郵件hund@mail.ntut.edu.tw

十、檢附「複合材料工程師教師研習營」課程表。